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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一女子用药后面部感染 药店误导宣传赔偿6000元

【菏泽城市网讯】(通讯员 杨莉)12月23日,记者从菏泽市开发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消费者张女士在使用菏泽市开发区某医药商销售的无痕克疣灵后,脸部造成扩散性面积感染不良现象,向菏泽市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投诉中心进行投诉。经过菏泽市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多次调解,医药商场一次性赔偿张女士各项费用共计6000元。

近日,消费者张女士来到菏泽市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投诉中心进行投诉,张女士在使用菏泽开发区某医药商销售的无痕克疣灵后,脸部造成扩散性面积感染不良现象,给其身心造成极大伤害,要求医疗商场赔偿其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6000元。

针对消费者张女士反映的情况,菏泽市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投诉中心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核实工作,通过调查,张女士由于面部不适,在某医药商场购买治疗皮肤发炎感染的某种药品,但商场服务员却极力向其推荐某药业公司生产的某品牌无痕克疣灵,并说此药是纯水果萃取液、抗菌抗病毒,治疗皮肤发炎感染见效快、不留痕,听了服务员描述有如此疗效,消费者张女士便先后购买了三瓶,并按说明书使用一个月后,非但原来的病情没有好转,反而造成面部扩散性腐蚀,且大部分发生感染,最后留下多处大小不一的色素斑,在此期间,张女士多次去医院就诊,也曾多处找该医药商场协商解决,但始终未解决问题。

在调解过程中,菏泽市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投诉中心工作人员多次约见商家协商调解,向商家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并告诫商家:药品不同于其他商品,任何一次不当的误导宣传都有可能会导致患者不必要的甚至是终生的痛苦,况且此事已经给消费者精神以及日后工作生活带来许多麻烦。因此,作为医药商场,应该注意员工素质的提高和服务观念的转变,在向患者介绍药品时,一定要本着科学严谨、治病救人的原则,且不可信口开河做出误导宣传。

在菏泽市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投诉中心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该医药商场一次性赔偿消费者包括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在内的各项费用共计6000元,使该投诉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消费者张女士向菏泽市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投诉中心赠送锦旗一面,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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