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菏泽市监 > 最新资讯

开学重要提醒:学校食堂开餐严守“食安十条”!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校园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主要负责人组织对学校食堂及供餐单位(含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在开学供餐前3日内完成一次本单位风险排查自纠工作。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以及配送供餐人数超过1000人的学校要落实食品安全总监制度,实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二、认真做好岗前培训和健康管理

认真做好岗前培训和健康管理。开学供餐前应及时召集食品安全员和从业人员(特别是新上岗员工)培训食品安全知识,强调食品安全责任。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并按照规定进行上岗前的健康监测,严格落实晨检制度,杜绝带病上岗。

 

三、及时进行设备设施维护或检修

开学供餐前专门对学校食堂内的视频监控、冷冻冷藏、消毒保洁、“三防”等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维护或检修,确保正常运转。

四、全面彻底做好清洗消毒工作

开学供餐前对食品加工和就餐场所、设施设备、餐具用具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洁消毒。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须做好防护措施,防止受到二次污染。

五、严格食品原料管理

对上学期留存的食品原料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清除、销毁超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原料。对新学期采购的食品原料严格把关,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相关制度要求。

六、严格规范加工制作过程

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加工操作,确保热食烧熟煮透,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熟制后需要冷藏的,将食品的中心温度降至8℃并冷藏保存,其食用时限为烧熟后24小时;再加热时,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

七、严格食品贮存管理

加工后的成品与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防止生熟、荤素交叉污染。散装食品使用密闭容器盛装,并在容器外加贴标签,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食品还需离地离墙存放。

八、严格备餐管理

备餐前,对备餐间进行空气消毒,并尽量缩短备餐时间,同时做好成品的有效防护工作,确保不产生交叉污染,食品不超时食用。

九、严格留样管理

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全品种留样,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并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存放48小时以上。每品种的留样量应不少于125g。

十、严格饮用水管理

新学期要对饮水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后方能使用,开学前做好饮用水的水质检测。

菏泽城市网首页
分享到:
<上一篇:亮点纷呈|全市市场监管工作视频会议召开
下一篇:返回列表 >
网友评论
知识产权声明

菏泽城市网(www.cnheze.cn)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及页面设计、编排、软件等)的版权和/或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均受中国法律和/或相关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属菏泽城市网和/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拥有。

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未经菏泽城市网书面许可,对菏泽城市网拥有版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在非菏泽城市网所属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发行、播放、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

违反上述声明者,菏泽城市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精彩专题,一览无穷

菏泽大部网

菏泽市中小企业协会、菏泽市工商联信用建设委员会、菏泽市工商联市直会员商会联办 

技术支持:菏泽城市网全媒体中心 | 城市热线:0530-510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