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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山东省局关于开展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严厉打击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强化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8月16日,菏泽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在全市推进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将结合正在开展的信用提升行动、信用监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行动、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治理、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知识产权保护治理效能提升、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等系列专项行动,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措施配合等方面突出重点,同向发力。针对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线上线下食品安全问题、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未经许可生产特种设备、无证出厂销售CCC目录内产品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等严重违法行为,坚决查处,严厉打击,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通过重点排查一批严重违法失信案件线索,集中查处一批严重违法失信案件,强力惩戒一批严重违法失信经营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一批制度机制成果,有效治理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推动形成经营主体“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信用监管格局,推进完善我市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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