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领导有关批示指示精神,10月14日,菏泽市政府在市公安局召开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百日行动动员会议,动员全市各相关部门全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奋战一百天,全面压事故、保安全、保畅通,营造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赵汉松主持,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高荣国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要求,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百日行动措施: 一是突出抓好重点源头管控 。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城管、住建、农村农机、文旅、教育等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突出抓好隐患排查整治 。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公路平面交叉口,客运班线集中路段,学校、幼儿园周边路段,急弯、陡坡、临水路段,以及交通秩序混乱的人群聚集区域等重点隐患路段的安全治理。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减少农村公路安全隐患。 三是突出抓好严重违法清零 。加大执法力度,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加大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力度,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控,坚持“零容忍”,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持续形成高压严管的强大态势,有效预防货车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交通违法行为不出村、不上路。 四是突出抓好宣传警示教育 。开展以“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倡导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道路交通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广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扩大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坚持和完善媒体曝光机制,加强警示教育,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深化交通安全文化培育,倡导和传播现代文明交通理念,依靠广大群众的力量,努力实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从不自觉到自觉”、“从不习惯到习惯”的转变。
一、开展源头安全隐患清零行动
1、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实行严格的安全责任制、岗位目标责任制和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制,不断健全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安全隐患。
运输企业要每天梳理汇总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督促及时处理并对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每周每月汇总违法清零情况报交通运输和公安交警部门。
要建立健全公路营运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公交车、校车等重点车辆出车前的检查审核制度,加强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动态管理,提前分析研判各种安全隐患,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同时要组织举办运输企业和单位负责人培训班,加强内部交通安全管理机动车安全检验、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日常训练,合理安排驾驶人工作时间和强度,防止出现疲劳驾驶问题;同时要了解驾驶人工作时间之外的活动和个人身体情绪状况,及时消除驾驶人易造成疲劳、情绪波动等影响安全驾驶的各种因素。
2、应急管理部门要积极协调交通运输、公安、教育行政等有关部门,全力聚焦短板,在清剿源头隐患上下功夫,确保彻底清零。深入辖区交通运输企业,对营运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辆交车、校车和渣土车安全技术状况及营运车辆驾驶人资质开展次全面排查活动,严禁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以及车况不良的车辆参加运营;
对属地“两客一危”等重点运输企业动态监控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动态监控平台预警功能不完善、动态监控制度不落实等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予以处罚,督促企业完善动态监控平台功能要严格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按规定设置监控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的限值,以及核定运营线路,区域及夜间行驶时间等,在所属车辆运行期间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要对运营驾驶人信息进行清查,对“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以及因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记满12分降级、驾驶证注销、有吸毒记录等情况已不具备驾驶条件的驾驶人,由运输企业责令禁止参加运营。
3、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路、公安等部门要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排查。重点排查机非不分离、未按规定设置中间隔离设施、安全设施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道路交通标志缺失、安全防护设施不全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基础台账,对排查出来的交通安全隐患,要立即提出针对性的整治意见和对策,由政府挂牌督办,确保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整改完毕。
4、各县区要组织有关部门全面开展消除侵占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行为,对占道经营、市场外溢、跨门槛经营、乱搭乱建、门前不三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予以坚决整治清理,对车辆违法停放要保持“零容忍”,坚决处罚或拖离;
对在人行道或绿化隔离带上建设市政设施的,要统一规划许可,统筹安排,避免随意建设,影响人行道的畅通。同时加强日常道路维护管理,做好道路路面维护、道路清洁、夜间照明、绿化修剪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为行人提供良好的行路环境。
要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凡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在竣工验收时要吸收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合审验,否则,不得通车运行。
二、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公路等执法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加大对各类容易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着力解决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多发、道路管控力度不足、行车秩序乱等突出问题,降低严重违法行为发生率,净化交通秩序消除事故隐患。
公安交警要在城市道路突出查纠机动车抢闯交通信号、酒后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调头、随意变道、车辆乱停乱放;高速公路严查超速行驶、违法停车和大型车辆长时间占压快车道行驶;国省道严查客车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酒后驾驶等。
要加强巡逻检查,严禁公路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运行,危化品运输车辆19时至次日6时、节假日恶劣天气时在高速公路上通行。要着力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紧紧盯住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多发路段及群众岀行集中路段,及时发现和查纠面包车和客车超员、农用车和电动车违法载人、涉牌涉证、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要坚持严格执法,对交通违法行为要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公路部门要成立联合执法队伍,依托超限检测站,充分发挥好电子抓拍系统的作用,严厉查处货车超载违法行为。
公安交警部门每周、每月组织开展酒醉驾、涉牌涉证、超员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邀请媒体随警作战,曝光典型违法行为;建立举报有奖制度,鼓励公众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电话:5325122。
三、开展农村安全守护行动
1、开展农村公路交通违法整治行动。紧盯农村道路公交客运车辆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驾醉驾等6类严重交通违法,成立执法小分队,每周组织下乡镇、进农村开展突击检查执法,重点检查农村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严查“黑校车”和农村面包车超员、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努力减少农村群死群伤事故。
2、提升农村地区安全管理科技化水平。按照《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手机APP推广应用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推广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APP应用,确保乡镇交管站工作人员、农村劝导员的APP安装使用率达100%,每名农村劝导员每天通过APP至少录入1次安全劝导日志创新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机制。
因地制宜探索农村交管工作新机制,完善规范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积极推广“路长制”,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一长”作用。要加强重点管控,组织发动乡镇干部、农村基层组织等各方力量,共同强化执法管理,在重点村、重点乡镇、重点路段设点开展路查路检,及时劝导纠正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行为。同时建立标准警保劝导站,并保障劝导员经费,确保警保合作工作稳步推进。
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行动
1、各县区要组织有关部门要深入运输企业、村庄、社区、学校,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酒后驾驶、超员超载、违法载人、无牌无证、电动车违法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危害的宣传力度,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号召广大交通参与者摒弃交通陋习,自觉抵制危险驾驶行为。
2、宣传部门要对新闻媒体交通安全宣传情况加强督导、检查,正确引导涉及交通安全方面突发事件、敏感问题的舆论;组织报社、电视台、电台、网站等新闻媒体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义务,开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及时刊播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公益广告,全面报道各级各部门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举措及成效;
组织新闻媒体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典型事故的驾驶人、典型道路交通事故中暴露出的运输企业安全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公开曝光。对隐患突出、问题严重的运输企业,通过媒体集中曝光,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
3、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和承租车辆的监管,逐车建立台账和档案,抓好在校学生及校车、承租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学生拒绝乘坐货运汽车、拖拉机非法营运三轮车上下学。
与学生家长签订不乘坐不合格校车责任书,及时发现和制止使用报废车、农用车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并通报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处理;督导各中小学校建立上学、放学高峰期间教师护送学生过马路制度;督导学校开展由学生及家长参加的“小手拉大手”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五、开展社会共治合成行动
要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平台作用,互通共享信息,强化协同联动,补齐工作短板,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共治合力。
公安交警部门要重点营运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以及清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集中向应急管理、交通运输部门通报,应急管理、交通运输部门依据安全生产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叠加处罚”。交通运输部门要从严整治运输企业安全隐患,严格落实联合检查、约谈、倒查、追责、曝光等措施。
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运输企业黑名单制度,将管理缺位隐患较多、事故频发的企业纳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公安交警部门每月向征信管理部门、保险监管部门推送一次严重违法车辆及所属运输企业的相关信息,推动与个人和企业信用记录、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挂钩,借助信用制度提高驾驶人和企业的违法成本。
六:各县区政府对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负责
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政府对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负主体责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出事、谁负责”的原则,把工作任务层层量化分解到各级、各部门,真正做到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整治行动期间,市政府将派出督导组赴各县区进行督导检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跟踪督导;对因监管不力、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渎职导致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取消年终评先创优资格,并严肃追究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以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担当尽责、攻坚克难,采取非常手段,掀起为期100天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高潮。
会议强调,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措施:一是突出抓好重点源头管控。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城管、住建、农村农机、文旅、教育等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措施落实到位。二是突出抓好隐患排查整治。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公路平面交叉口,客运班线集中路段,学校、幼儿园周边路段,急弯、陡坡、临水路段,以及交通秩序混乱的人群聚集区域等重点隐患路段的安全治理。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减少农村公路安全隐患。三是突出抓好严重违法清零。加大执法力度,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加大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力度,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控,坚持“零容忍”,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持续形成高压严管的强大态势,有效预防货车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交通违法行为不出村、不上路。四是突出抓好宣传警示教育。开展以“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倡导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道路交通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广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扩大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坚持和完善媒体曝光机制,加强警示教育,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深化交通安全文化培育,倡导和传播现代文明交通理念,依靠广大群众的力量,努力实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从不自觉到自觉”、“从不习惯到习惯”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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