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
关于公布调整2020年
我省城镇棚户区改造开工计划任务的通知
详细内容如下:
关于公布调整2020年我省城镇棚户区改造
开工计划任务的通知
2020年1月,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20年棚改计划再评估申报的工作部署,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等部门,要求各市县再重新评估申报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经报请省政府同意,重新确定了2020年山东省城镇棚户区改造开工计划,并已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现将我省各市及省财政直管县、经济发达县调整后的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开工计划任务予以公布。请各市及省财政直管县、经济发达县及时公布调整后的当地2020年度棚改开工计划和项目清单,抓好项目推进,确保按期完成年度任务。我省棚改基本建成计划、公租房保障计划按照鲁建住字〔2019〕18号文件公布的执行。
2020年山东省城镇棚户区改造
开工计划表
附:调整前2020年菏泽市城镇棚户区改造开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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