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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推动营商环境更优化

    【菏泽城市网讯】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近年来,菏泽市持续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断创设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扎实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

     部门联查,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2019年底,菏泽市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等17个市场监管领域市级部门纳入其中。

    “我们着眼构建‘大市场’监管格局,近两年又新增了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部门,将更多抽查事项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进一步扩大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覆盖面,切实形成执法合力,目前已有34个市直部门参与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执法工作。”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朱建政介绍说。

     菏泽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率先实现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全覆盖,牵头协调“市场监管”领域执法力量,积极推动多部门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既减少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减轻企业负担,又提高了执法效能,实现营商环境再优化、监管效益最大化。

    明确清单,确保抽查科学规范

     组织制定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抽查事项清单、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及“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面向社会公示,扎实推进、定期通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菏泽市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在省计划84项市级抽查事项的基础上,增加了26项抽查任务,共涉及发起110项抽查任务,涉及全市34个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实现了该市含有执法职能部门的全覆盖。同时,各部门均制定了本部门的抽查事项清单,共涉及双随机抽查事项441项。

     据介绍,2021年以来,该市先后集中组织开展了多次部门联合和系统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加上各县区局自主发起的任务,截止10月底,全市各相关部门共计发起任务600多次,其中:发起部门联合抽查任务180多次,涵盖了抽查事项清单中的全部抽查事项,实现了抽查事项清单100%的全覆盖。共计抽查各类市场主体15124户,其中:部门联合抽查1224户,抽查结果全部在法定时限内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公示率为100%。

     菏泽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张魁介绍说:“我市着力加强培训和督导调度工作,相继印发了《菏泽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细则》《菏泽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并建立了定期报告和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了市级34个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确保各部门在建立‘两库’、发起任务、检查对象抽取、执法人员匹配、抽查实施、后续处理等工作全流程,严格按照标准有序推进,真正实现规范化监管。”

     融合信用监管,促进市场主体诚信自律

     为破解基层监管力量有限、传统监管方式针对性不强等问题,菏泽市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运用,将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与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

    “我局主动降低信用状况良好的市场主体的抽查比例与频次,对于存在失信行为、风险高的市场主体,则增加抽查比例和监管频次,并依法实行联合惩戒。”菏泽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科长董瑾介绍说。依据信用风险等级提高了抽查的精准性和震撼力,最大限度实现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智慧监管新模式,做到“守信无事不扰、失信处处受限”,促进了各类市场主体诚信自律,有效提升了监管效能,节约了监管成本。

     菏泽市不断加强“互联网+监管”检查实施清单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联动调整及衔接,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同时检查结果将自动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同时共享至“信用中国(山东)”网站、“互联网+监管”系统,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常态化,营造了公平透明、廉洁高效的营商环境。

    “下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全力抓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以科学有效的‘管’促进更大力度的‘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张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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