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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打好“组合拳” 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

为进一步净化药品网络销售市场,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菏泽市市场监管局依托药品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坚持规范监管与促进发展并重、线上与线下一体推进的原则,扎实推进药品网络销售行为监管,严守药品安全底线红线,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压实责任抓规范,自查整改守底线。下发《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报告工作的通知》,按照属地监管责任,对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明确网络销售企业报告方式,要求企业主动开展自查,及时在线报告企业相关信息。对当前药品零售企业网络销售情况及企业平台报告数量进行摸底排查,逐条逐项核查规范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信息,有效补齐网络监管短板。截至目前,全市近700家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均已完成自查报告。  

多维宣传造声势,广泛发动聚合力。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培训方式,对监管人员和监管对象进行双培训,增强市场监管人员执法能力,提高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行业法律意识。充分利用微信、抖音等线上平台,加强购药安全知识宣传和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知识普及;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系列主题宣传活动,通过讲座、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引导公众合法合理购买药品,增强公众辨药识药和自我保护能力,促进药品网络经营业态向好发展。

强化监管筑网络,严防严控保安全。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对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信息发布真实性、网售药品品种管理、药品购销存情况、药品配送服务及处方药全流程监控等方面进行重点监查核实。完善药品网络销售线索监测和投诉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共治效能,构建企业自查、社会监督与职能监管相结合的全方位、多层级、高密度监测网络,实现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和医药产业新业态发展良性互动。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1300余人次,检查药品网络销售单位600余家。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突出重点抓常态,强化督导检查,提高药品安全监管水平,严厉打击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药品网络销售生态环境,全力保障公众用药可及性、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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