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扎实做好消费维权工作,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擦亮“放心消费在菏泽”品牌,3月6日,菏泽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协联合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部署会。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绍增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研究制定了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方案,安排部署了“3·15”现场宣传活动暨深化提升十大行动,打造“放心消费在菏泽”品牌等工作。
会议指出,“3·15”,既是广大消费者的重要节日,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的职责“宣传日”和工作成效“展示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切实增强组织好、开展好3·15系列活动的责任感。
会议要求,要按照活动方案,压实责任,各负其责,精准摸排、及时消除风险点。要强化接诉即办,快速处置,最大限度提高消费维权满意度。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主动开展消费维权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对媒体曝光的相关问题,要快速出击、妥善处置。要突出“提振消费信心”主题,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及时总结消费维权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通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讲好市场监管消费维权故事,宣传服务民生和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成效。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六项活动
1.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部署会。
2.深化提升十大行动,打造“放心消费在菏泽”品牌视频工作会议。
3.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日暨深化提升十大行动,打造“放心消费在菏泽”品牌启动仪式大会。
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社区宣传活动。
5.消费体验消费教育基地授牌仪式。
6.“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超市、进商店体验活动。
菏泽城市网(www.cnheze.cn)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及页面设计、编排、软件等)的版权和/或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均受中国法律和/或相关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属菏泽城市网和/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拥有。
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未经菏泽城市网书面许可,对菏泽城市网拥有版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在非菏泽城市网所属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发行、播放、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
违反上述声明者,菏泽城市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